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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发布
发表时间:2022/02/28 来源:太原长安网 责任编辑:牛丰田 审核人:靳萍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山西省、太原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山西省检察长会议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有序推进各项检察业务提质增效,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604人,不批准逮捕1050人。决定起诉6436人,不起诉1368人。

起诉人数排在前三位的罪名是:危险驾驶罪905人,占起诉总数的14.06%;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835人,占起诉总数的12.97%;盗窃罪799人,占起诉总数的12.41%。

(二)认罪认罚从宽适用情况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审结案件5092件679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7.73%。提出量刑建议4625件,同期法院采纳量刑建议4574件,占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8.90%;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4415件,占提出数的95.46%,建议采纳率为99.43%。

(三)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情况

2021年,对涉嫌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共批准逮捕4人,决定起诉17人。

(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2021年,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2件,同期已纠正72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17件,同期已纠正718件(含往期提出纠正本期采纳);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244件,已纠正245件(含往期提出纠正本期采纳)。

(五)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21年,受理国家司法救助209件,实际救助213人,共发放救助金228.47万元。

二、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情况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453件,提出抗诉18件,法院同期审结20件(含往期提出),改判、发回重审、和解撤诉2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再审审结改判6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3件,提出检察建议50件,同期法院采纳50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8件,提出检察建议61件,同期法院采纳64件(含往期提出检察建议本期采纳)。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

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226件,经审查支持起诉211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57件,法院已采纳108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情况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57件,办结57件,抗诉后改判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受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同期法院采纳9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3件,提出检察建议20件,同期法院采纳20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11件。其中,民事类立案34件,行政类立案1177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共开展诉前程序526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11件,行政公益诉前程序515件。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05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29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9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4件,新领域179件。被监督单位已整改882件。

(三)提起诉讼情况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3件,法院一审判决支持11件。

(四)办案效果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14.49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40.22公里;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的企业14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2319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168337.1吨;督促收回被套取或冒领的社保资金8.42万元。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2021年,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共批准逮捕68人,不批准逮捕91人;决定起诉68人,不起诉2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83人。

(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

2021年,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81人,不批准逮捕9人;决定起诉88人,不起诉6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开展社会调查573次,对涉罪人员帮教3263次,对涉案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133人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720次,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工作69人次。对10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29人,批准逮捕29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161人,决定起诉116人。

七、服务三大攻坚战情况

(一)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情况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67件95人,决定起诉77件143人,其中起诉“套路贷”犯罪2件2人。

(二)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情况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7件34人,决定起诉12件27人,其中对涉及土壤污染犯罪批准逮捕15件31人,决定起诉4件10人。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情况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8人,决定起诉30人;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3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件。

八、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748件,检察长办理的案件占13.10%,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案件占86.90%。

九、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太原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38人次。

来源:太原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