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走进了大黄巍乡栗家坊村村委会。法官康靖踩着乡间泥土,把纠纷化解现场搬到了农田里,在田埂边
案情回顾
原告是栗家坊村村民,常年为村里提供农田灌溉服务。2024年秋季,原告按照约定为被告承包的41.5亩耕地开展“秋汇”作业。但涉案农田连片平整,既没有硬化的输水渠,也没有清晰的田埂分界,灌溉时水自然向低洼处流动,被告的耕地恰好处于灌片的中间位置,是上游来水向下游流转的必经节点。
灌溉当天,原告完成作业后,被告当场没有提出异议。没想到到了结算环节,被告却突然提出:原告浇水时操作不当,导致水势过大,自己的耕地被长时间浸泡,差点造成庄稼绝收,因此拒绝支付剩余的5847.5元灌溉费。多次沟通无果后,满腹委屈的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这是一起典型的涉农小额纠纷,考虑到原告身体不适、行动不便,且案件事实需要结合土地实际情况才能查明,法院决定将巡回庭审开到栗家坊村村委会,开到双方争议的田埂边上。
实地勘查明是非

庭审过程中,被告反复强调“原告把我的地泡坏了,这个钱我不能给”,原告则满脸无奈,称自己全程严格按照农田灌溉操作规范作业,所有流程都符合要求,不存在过错。
庭审结束后,为了彻底查清灌溉水流的实际情况,法官带着卷宗,和原、被告一起直奔争议地块。站在田埂上,法官一边耐心倾听双方对事发过程的还原,一边俯身仔细查看土壤墒情,结合地块坡度、灌溉路线逐一核实细节。

“当时我特意提醒过他,”原告对着法官说明情况,“咱们这地太平,我后面还要给下游的农户放水,水肯定要从他地里过,当时就让他赶紧把自家地边的田埂垒高些,他没当回事。”
法官现场勘查后很快
法官当场向被告释法明理:“咱们这种平地的灌溉模式,水本身就是流动的。供水方把水送到地块,能不能把水留住、控制合适的水量,需要咱们农户自己配合筑埂,不能把自家田间管理的责任推给供水的人。”
田间调解化干戈

找准矛盾根源后,法官在田间地头先后和双方单独沟通疏导,再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一步步解开双方心里的疙瘩。经过耐心调解,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消解,最终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灌溉费5800元,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困扰双方多日的纠纷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普法延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农业生产服务合作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服务标准,同时注意留存沟通、交付确认的相关证据,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来源:应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